警示语:本品有发生严重过敏反应的风险,包括过敏性休克和严重皮肤过敏反应,一旦出现皮疹、瘙痒、寒战、呼吸困难、血压下降等症状,应立即停药并采取适当的处置措施;严重皮肤反应包括多形性渗出性红斑、史蒂文–约翰逊(Stevens-Johnson)综合征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(Lyell综合征)。
【药品名称】通用名称:吡哌酸片
英文名称:Pipemidic Acid Tablets
汉语拼音:Bipaisuan Pian
【成份】本品主要成份为吡哌酸;其化学名称为:8-乙基-5-氧代-5,8-二氢-2-(1-哌嗪基)吡啶并[2,3-d]嘧啶-6-羧酸三水合物。
结构式为:
分子式:C14H17N5O3·3H2O
分子量:357.36
【性状】本品为淡黄色片或薄膜衣片,除去包衣后显淡黄色。
【适应症】用于敏感菌革兰阴性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、细菌性肠道感染。
【规格】0.25g
【用法用量】口服 成人一次0.5g一日1~2g。
【不良反应】1、胃肠损害:恶心、呕吐、嗳气、胃部不适、消化不良、胃痛、腹痛、腹胀、便秘、腹泻、口干、口腔炎。2、皮肤及其附件:皮疹、瘙痒、荨麻疹、斑丘疹、红斑疹、水疱疹、多形性渗出性红斑、史蒂文-约翰逊(Stevens-Johnson)综合征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。3、精神和神经系统:头痛、头晕、眩晕、感觉减退、厌食、食欲减退、嗜睡、失眠、癫痫样发作、痉挛。4、全身性损害:寒战、发热、过敏反应、过敏性休克、面部水肿、乏力、胸痛、血管神经性水肿。5、呼吸系统:呼吸困难、喉头水肿。6、心血管系统:心悸、紫绀、潮红、血压下降、过敏性紫癜。7、泌尿系统:血尿、尿频、BUN、肌酐升高。8、肝胆损害:肝功能异常、AST(GOT)、ALT(GPT)升高、Al-P升高。血液系统:白细胞减少、血小板减少、粒细胞减少。9、骨骼和肌肉系统:关节痛、肌腱炎。
【禁忌】1、禁用于对本品和萘啶酸过敏的患者。2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。3、18岁以下儿童禁用。
【注意事项】1、本品可与饮食同服,以减少胃肠道反应。2、长期应用,宜定期监测血常规和肝、肾功能。3、患中枢神经系统疾病者,如癫痫或癫痫病史者避免应用,确有指征应用时,宜在严密观察下慎用。4、严重肝、肾功能减退者慎用。
【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】动物实验显示本品可抑制幼龄动物软骨发育,孕妇禁用。本品可进入母乳,哺乳期妇女禁用。
【儿童用药】本品在婴幼儿及18岁以下青少年的安全性尚未确立。但本品用于数种幼龄动物时,可引起关节病变,18岁以下儿童禁用。
【老年用药】因本品主要经肾排出,老年患者常有肾功能减退,需减量应用。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1、丙磺舒可抑制本品的肾小管分泌,合用时后者血药浓度升高,半衰期延长。2、本品可减少咖啡因自肝脏清除,使后者半衰期延长,需避免合用,或监测咖啡因血药浓度。3、本品可显著降低茶碱的清除,致后者血药浓度升高,易于发生毒性反应,两者不宜合用,如需合用应监测茶碱浓度并调整给药剂量。4、与庆大霉素、羧苄西林、青霉素等常具协同作用。
【药理毒理】本品为喹诺酮类抗菌药,通过作用于细菌DNA旋转酶,干扰细菌DNA的合成,从而导致细菌死亡。对革兰阴性杆菌,如大肠埃希菌、肺炎克雷伯菌、产气肠杆菌、奇异变形杆菌、沙雷菌属、伤寒沙门菌、志贺菌属、铜绿假单胞菌等具抗菌作用。
【药代动力学】本品口服后可部分吸收,单次口服0.5g和1g,服药后1~2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值,分别为3.8mg/L和5.4mg/L。血浆蛋白结合率为30%,血消除半衰期(t1/2)约为3~3.5小时。吸收后在除脑脊液以外的组织体液中分布广泛。本品主要以原形经肾脏排泄,给药后24小时自尿液排出给药量的58%~68%,约20%自粪便排泄,少量药物在体内代谢。
【贮藏】密封(10~30℃)保存。
【包装】口服固体药用高密度聚乙烯瓶。100片/瓶。
【有效期】36个月。
【执行标准】《中国药典》2020年版二部
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H14021901
【上市许可持有人】名称:山西万象城AWC888泰盛制药有限公司
注册地址:山西省大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医药园区
【生产企业】企业名称:山西万象城AWC888泰盛制药有限公司
生产地址:山西省大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医药园区
邮政编码:037300
电话号码:0352-7290991
传真号码:0352-7290990
警示语:本品有发生严重过敏反应的风险,包括过敏性休克和严重皮肤过敏反应,一旦出现皮疹、瘙痒、寒战、呼吸困难、血压下降等症状,应立即停药并采取适当的处置措施;严重皮肤反应包括多形性渗出性红斑、史蒂文–约翰逊(Stevens-Johnson)综合征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(Lyell综合征)。
【药品名称】通用名称:吡哌酸片
英文名称:Pipemidic Acid Tablets
汉语拼音:Bipaisuan Pian
【成份】本品主要成份为吡哌酸;其化学名称为:8-乙基-5-氧代-5,8-二氢-2-(1-哌嗪基)吡啶并[2,3-d]嘧啶-6-羧酸三水合物。
结构式为:
分子式:C14H17N5O3·3H2O
分子量:357.36
【性状】本品为淡黄色片或薄膜衣片,除去包衣后显淡黄色。
【适应症】用于敏感菌革兰阴性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、细菌性肠道感染。
【规格】0.25g
【用法用量】口服 成人一次0.5g一日1~2g。
【不良反应】1、胃肠损害:恶心、呕吐、嗳气、胃部不适、消化不良、胃痛、腹痛、腹胀、便秘、腹泻、口干、口腔炎。2、皮肤及其附件:皮疹、瘙痒、荨麻疹、斑丘疹、红斑疹、水疱疹、多形性渗出性红斑、史蒂文-约翰逊(Stevens-Johnson)综合征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。3、精神和神经系统:头痛、头晕、眩晕、感觉减退、厌食、食欲减退、嗜睡、失眠、癫痫样发作、痉挛。4、全身性损害:寒战、发热、过敏反应、过敏性休克、面部水肿、乏力、胸痛、血管神经性水肿。5、呼吸系统:呼吸困难、喉头水肿。6、心血管系统:心悸、紫绀、潮红、血压下降、过敏性紫癜。7、泌尿系统:血尿、尿频、BUN、肌酐升高。8、肝胆损害:肝功能异常、AST(GOT)、ALT(GPT)升高、Al-P升高。血液系统:白细胞减少、血小板减少、粒细胞减少。9、骨骼和肌肉系统:关节痛、肌腱炎。
【禁忌】1、禁用于对本品和萘啶酸过敏的患者。2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。3、18岁以下儿童禁用。
【注意事项】1、本品可与饮食同服,以减少胃肠道反应。2、长期应用,宜定期监测血常规和肝、肾功能。3、患中枢神经系统疾病者,如癫痫或癫痫病史者避免应用,确有指征应用时,宜在严密观察下慎用。4、严重肝、肾功能减退者慎用。
【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】动物实验显示本品可抑制幼龄动物软骨发育,孕妇禁用。本品可进入母乳,哺乳期妇女禁用。
【儿童用药】本品在婴幼儿及18岁以下青少年的安全性尚未确立。但本品用于数种幼龄动物时,可引起关节病变,18岁以下儿童禁用。
【老年用药】因本品主要经肾排出,老年患者常有肾功能减退,需减量应用。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1、丙磺舒可抑制本品的肾小管分泌,合用时后者血药浓度升高,半衰期延长。2、本品可减少咖啡因自肝脏清除,使后者半衰期延长,需避免合用,或监测咖啡因血药浓度。3、本品可显著降低茶碱的清除,致后者血药浓度升高,易于发生毒性反应,两者不宜合用,如需合用应监测茶碱浓度并调整给药剂量。4、与庆大霉素、羧苄西林、青霉素等常具协同作用。
【药理毒理】本品为喹诺酮类抗菌药,通过作用于细菌DNA旋转酶,干扰细菌DNA的合成,从而导致细菌死亡。对革兰阴性杆菌,如大肠埃希菌、肺炎克雷伯菌、产气肠杆菌、奇异变形杆菌、沙雷菌属、伤寒沙门菌、志贺菌属、铜绿假单胞菌等具抗菌作用。
【药代动力学】本品口服后可部分吸收,单次口服0.5g和1g,服药后1~2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值,分别为3.8mg/L和5.4mg/L。血浆蛋白结合率为30%,血消除半衰期(t1/2)约为3~3.5小时。吸收后在除脑脊液以外的组织体液中分布广泛。本品主要以原形经肾脏排泄,给药后24小时自尿液排出给药量的58%~68%,约20%自粪便排泄,少量药物在体内代谢。
【贮藏】密封(10~30℃)保存。
【包装】口服固体药用高密度聚乙烯瓶。100片/瓶。
【有效期】36个月。
【执行标准】《中国药典》2020年版二部
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H14021901
【上市许可持有人】名称:山西万象城AWC888泰盛制药有限公司
注册地址:山西省大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医药园区
【生产企业】企业名称:山西万象城AWC888泰盛制药有限公司
生产地址:山西省大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医药园区
邮政编码:037300
电话号码:0352-7290991
传真号码:0352-729099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