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药品名称】通用名称:注射用甲硫氨酸维B1
英文名称:Methionine and Vitamin B1 for Injection
汉语拼音:Zhusheyong Jialiu' ansuan Wei B1
【成份】本品为复方制剂,其组份为:甲硫氨酸及维生素B1。
【性状】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的冻干块状物或粉末。
【适应症】本品用于改善肝脏功能,对肝脏疾病,如急慢性肝炎、肝硬化,尤其是对脂肪肝有较明显的疗效,能改善肝内胆汁淤积;可用于酒精、巴比妥类、磺胺类药物中毒时的辅助治疗。
【规格】甲硫氨酸100mg与维生素B1 10mg。
【用法用量】临用前加灭菌注射用水溶解至20mg/ml(以甲硫氨酸计)。肌肉注射:每次40mg~100mg(以甲硫氨酸计),每日1~2次。静脉注射:每次100mg~200mg(以甲硫氨酸计),每日1次,以5%葡萄糖溶液或0.9%氯化钠溶液250~500ml稀释后使用。
【不良反应】静滴时偶有恶心、头痛。
【禁忌】1、肝昏迷患者禁用。2、对维生素B1过敏的患者禁用。
【注意事项】对有血氨增高的肝硬化前及肝硬化病人应注意监测血氨水平。
【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】尚不明确。
【儿童用药】尚无儿童用药经验。
【老年用药】尚不明确。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本品不可与碱性液体或含钙离子的液体混合。
【药理毒理】甲硫氨酸为人体必需八种氨基酸之一。人体内不能合成,必须依靠外源补充。甲硫氨酸在人体内与ATP结合生成S-腺苷氨酸。可以促进肝细胞膜磷脂甲基化,减少肝内胆汁淤积,转硫基作用加强。有利于肝细胞恢复正常生理功能,促进黄疸消退和肝功能恢复。通过供给甲基,促进胆碱的合成,促进肝脂肪代谢、保肝及解毒。维生素B1在体内与焦磷酸结合成辅羧酶,参与糖代谢中丙酮酸和a-酮戊二酸的氧化脱羧反应,是糖类代谢所必需。
【药代动力学】肌肉注射甲硫氨酸维B1 0.5mg/kg后生物利用度为93%,静脉注射0.5mg/kg后表观分布容积为0.220 L/kg,血浆蛋白结合率低于5%,消除半衰期为80分钟,慢性肝脏疾病患者静脉注射400mg本品后,药物的消除半衰期为121分钟,而肝功能正常者为95分钟。
【贮藏】遮光,密闭(10~30°℃)保存。
【包装】西林瓶装,10支/盒。
【有效期】24个月
【执行标准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标准WS1-XG-007-2015
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H20060767
【上市许可持有人】名称:山西万象城AWC888泰盛制药有限公司
注册地址:山西省大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医药园区
【生产企业】企业名称:山西万象城AWC888泰盛制药有限公司
生产地址:山西省大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医药园区
邮政编码:037300
电话号码:0352—7290991
传真号码:0352—7290990
【药品名称】通用名称:注射用甲硫氨酸维B1
英文名称:Methionine and Vitamin B1 for Injection
汉语拼音:Zhusheyong Jialiu' ansuan Wei B1
【成份】本品为复方制剂,其组份为:甲硫氨酸及维生素B1。
【性状】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的冻干块状物或粉末。
【适应症】本品用于改善肝脏功能,对肝脏疾病,如急慢性肝炎、肝硬化,尤其是对脂肪肝有较明显的疗效,能改善肝内胆汁淤积;可用于酒精、巴比妥类、磺胺类药物中毒时的辅助治疗。
【规格】甲硫氨酸100mg与维生素B1 10mg。
【用法用量】临用前加灭菌注射用水溶解至20mg/ml(以甲硫氨酸计)。肌肉注射:每次40mg~100mg(以甲硫氨酸计),每日1~2次。静脉注射:每次100mg~200mg(以甲硫氨酸计),每日1次,以5%葡萄糖溶液或0.9%氯化钠溶液250~500ml稀释后使用。
【不良反应】静滴时偶有恶心、头痛。
【禁忌】1、肝昏迷患者禁用。2、对维生素B1过敏的患者禁用。
【注意事项】对有血氨增高的肝硬化前及肝硬化病人应注意监测血氨水平。
【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】尚不明确。
【儿童用药】尚无儿童用药经验。
【老年用药】尚不明确。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本品不可与碱性液体或含钙离子的液体混合。
【药理毒理】甲硫氨酸为人体必需八种氨基酸之一。人体内不能合成,必须依靠外源补充。甲硫氨酸在人体内与ATP结合生成S-腺苷氨酸。可以促进肝细胞膜磷脂甲基化,减少肝内胆汁淤积,转硫基作用加强。有利于肝细胞恢复正常生理功能,促进黄疸消退和肝功能恢复。通过供给甲基,促进胆碱的合成,促进肝脂肪代谢、保肝及解毒。维生素B1在体内与焦磷酸结合成辅羧酶,参与糖代谢中丙酮酸和a-酮戊二酸的氧化脱羧反应,是糖类代谢所必需。
【药代动力学】肌肉注射甲硫氨酸维B1 0.5mg/kg后生物利用度为93%,静脉注射0.5mg/kg后表观分布容积为0.220 L/kg,血浆蛋白结合率低于5%,消除半衰期为80分钟,慢性肝脏疾病患者静脉注射400mg本品后,药物的消除半衰期为121分钟,而肝功能正常者为95分钟。
【贮藏】遮光,密闭(10~30°℃)保存。
【包装】西林瓶装,10支/盒。
【有效期】24个月
【执行标准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标准WS1-XG-007-2015
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H20060767
【上市许可持有人】名称:山西万象城AWC888泰盛制药有限公司
注册地址:山西省大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医药园区
【生产企业】企业名称:山西万象城AWC888泰盛制药有限公司
生产地址:山西省大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医药园区
邮政编码:037300
电话号码:0352—7290991
传真号码:0352—7290990